我国对桥梁景观的理解一般反映在“景观”一词的分解上, 即“观”桥与桥上观“景”, 两者合成便为“景观”。这种观念有其历史传统。古典园林桥梁在“景”与“观”方面便早有此独到考虑, 中国的风景园林更是深谙此道。“景”与“观”之关系确实反映了人、桥、环境的空间联系, 其寓意颇具中国特色。桥梁不是孤立于环境, 其景观总是与地景、城市景观相伴生, 有时其复合景观意义更大。20 世纪末是我国环境意识觉醒的时代。土地荒漠化、黄河断流、水源污染、长江洪水及城市建设对历史文化环境的破坏等一系列问题, 使我们认识到人类在自我价值实现的同时还应与环境和谐。1999 年第二十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发表的《北京宪章》明确提出了对环境的和谐与尊重, 应该成为一切建设行为的基本原则。在桥梁景观设计中强调环境景观即是对此大背景的呼应, 同时也是保持景观可持续发展的一重要举措。反映到桥梁景观设计中便是桥梁景观与大地或城市景观尺度的和谐研究, 桥梁景观对地形、地貌的适合, 桥梁景观对文化环境的尊重与共生及桥梁建设对建设地点的自然原生景观的保护等。
景观桥梁具有较高的艺术观赏性, 可观、可游。即能唤起人们美感的、具有良好视觉效果和审美价值的, 与桥位环境共同构成景观的桥梁。它可成为一定环境的主体, 也可成为景观环境的载体。
景观桥梁应具有以下3 个特点:
(1) 符合桥梁造型美(功能美和形式美) 的法则;(2) 遵循桥梁与环境协调的规律;
(3) 体现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景观的内涵或具有象征作用。
在一定环境中, 景观桥梁是人与景观环境关系的结合点, 桥梁和环境的适应程度, 直接影响景观整体的审美价值。对于景观桥梁, 既要重视桥梁的环境因素, 又要注重桥梁建筑艺术设计, 并要有创新精神, 以使桥梁与其环境共同构成景观